• 加納博士底婦女參政運動論

加納博士底婦女參政運動論

                蔡曉銘撰稿

婦女參政運動底發生……英國,英領屬地漢美國底婦女參政運動……婦女參政運動底理論……婦女參政運動底反對論……結論

  加納博士(D.J.W. Garner)是一個富有國際盛名的政治學者。他今年已五十二歲,一八七一年生於美國麻沙朱色納州。一九○○年,到紐約哥侖比亞大學讀書,在那里三年,專攻史學,政治學和法學;一九○三年,以史學的著作受哲學博士學位;一九○三年起,在本處文尼亞大學教政治學一年;一九○四年到現在,担任以利若依大學政治科主任。他在史學,政治學和國際法學上,都有重要的著作,而對於政治學和國際法學上的貢獻尤多。他底政治理想是主張極端民治的,所以他對於婦女參政是完全立於贊同一面。本篇取材於他所著政治學大綱;因為他有許多獨見的地方,所以特地寫出,雖有一二更動,但絕不失原意─附記

(一)婦女參政運動底發生

  因為民治思想的漸漸普徧,男性方面選舉權的範圍日形擴充,所以婦女參政運動的思想也跟著一天一天發達起來了。當法國革命時,普通選舉的思潮風行一時,國民會議(Natioral Assembly) 竟接到巴黎婦女團體的一個請求書,要求把選舉擴充到一般婦女,還有男子如康杜萊脫(Condorect) 等許多人的贊助。在這個請求書上,是說選舉一事如果是公民的固有權利(Natural right,) 那就不應具婦女於選舉權範圍之外,因為婦女也是公民的一分子。到了近來,英國人如般商(Geremy Bentbam) 海爾(Thomas Hare) 雪特惠克(Professor Sidgwick) 和穆勒(J.S.Nill) 法人萊蒲蘭(Laboulaye,)和美國許多有名人物,都竭力加以主張和提倡。民主主義運動的結果,使得男子都有了選舉權,但是好久的時候,竟完全置婦女於政治權利的範圍以外,這就是在民治思想最發達的國家,也不能免此。把婦女完全置於選舉權範圍以外,從民治政府的原理或國家為人民所有的民治意識上講,是完全不應該的。但到了十九世紀的中葉,一般人對於婦女參政的觀念已大大地進步,美國州政府也一個一個把一部分的參政權給了婦女,作為試驗的時期。起初不過允許參加地方選舉,後來範圍一點一點擴大,到了現在,婦女參政運動更如飛一般進步,大家都要求在最近的將來就得到和男子一樣的各種參政權利,完全沒有異樣和例外。

(二)英國英屬各地和美國底婦女參政運動

  英國除了國會選舉外,所有的參政權已完全允許了婦女,地方官如市長,行政元,市鄉議員,伊們也有了被選的權利。保守與自由兩政黨(Conservative and Liberal parties) 都先後通過議案,允許擴充婦女底參政權,目下英國及有勢力的新興勞動黨(Labour party)更以婦女參政為一種黨內的重要政策。近來英國婦女因為要求參與國會選舉的緣故,在國會近旁更有嚴重而凶暴的表示,這種急追直下的景象,可以想到伊們底要求,一定是不久就要得到允准的了。(譯者按這大概是指英國班枯亞斯夫人所領袖的狂暴派(Militant Suffragette) 一個婦女參政團體的行動而言,因為這不像別的團體用穩健的平和的方法,乃是因為達最後目的,無論什麼暴舉都敢行的;總而言之,它是不擇手段的。) 澳洲底婦女就是州議會底選舉,也有參與的權利;在南部澳洲各邦,新南威爾斯,西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和昆士蘭等地方,婦女和男子有同等的參政權。在塔斯馬尼亞,新西蘭,不論什麼選舉權,男女都是立於平等的基礎上的。挪威和芬蘭底國會和市議會選舉,婦女都得參加的;在芬蘭婦女且有被選為行政員和國會議員底資格(在一九○七年芬蘭國會裏有十九個女議員) 加拿大各省底寡婦和處女都有市議會選舉權,在西北部諸省就是已嫁婦女也得參加的。

  美國科羅拉多,伊達荷,烏台,窩民,各州承認婦女有和男子同樣的選舉權;在特利華,康內克的告特,奕倫諾斯,干薩斯,魯西安諾,密執安,明尼蘇達,麻沙朱色次,蒙大拿,南達喀太,北達喀太,紐約,新漢姆哈,俄亥俄,俄勒岡,俄克拉荷馬,威士干遜,洼滿的,地方的婦女都有學校選舉權;在亞利桑拿,干薩斯,蒙大拿,新折爾斯,北達喀太,南達喀太,地方婦女更有參與市議會的選舉權;在洛淮,魯西安諾,干薩斯,蒙大拿和紐約,伊們如果是納稅的分子,那對於特種經濟方面的選舉事件,伊們也能參加。在美國和歐洲許多地方,婦女界組織了各種婦女參政團體,從事婦女選舉權擴充的運動,各會底會員各自把主張在報上宣傳或到處演說。有些範圍很大的結合,含有國際的性質,的目的在大規模的宣傳。丹麥,荷蘭和瑞典,早已有了很進步的婦女參政權運動。我們從各國婦女參政史觀察起來,凡是已經允許了婦女參政而再加剝奪的,可說幾乎一國都沒有;這是值得注意的。

(三)婦女參政的理論

  主張婦女參政的理論,大概有以下的幾種:

  一.性別是沒有關係的    拿兩性的分別而決定參政權的有無,這是很不合於論理的;因為公民權利的決定,大家承認在智慧和道德上面,而不在生理的分別。雪特惠克(Sidgwick) 說:我以為對於許多能夠自立的婦女,因了性的關係不許給伊們以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沒有正當理由的;如果國家常此把許多寡婦和未嫁女子在經濟的競爭場中過著困苦生活,而因為沒有參政權緣故得不到政治上的保障,這種物質上的不平現象,結果一定是極危險的。總之凡是良善的公民都應有參加選舉的權利,拿性的分別來限止是完全沒有意思的。穆勒說:「我覺得拿性的分別來決定參政權,正如拿皮色和頭髮的差異來分別一樣的荒謬……即使男女的生理上是的確有什麼異樣的,那婦女底需要參政權比男子尤其急切,因為婦女在生理上既然是柔弱就更要靠托法律底保護,才能立腳於社會上。」

  二.保護自己底權利    第二種理由是婦女所以要求參政權,目的在保持自己底權利─並不是要治理人家,不過要藉此抵禦以前被男性臣服時代所訂立的許多不平等待遇和一切不合理的立法。萊芙蘭(Laveleye)說:「關於婦女權利的法律,不應完全由男性單獨去自由決定。」要之從正義上講,男女相合而成立的政府不應單是由男子一方來主持的。因為婦女近來多有加入工廠工作和社會事業的結果,這個主張更絕有力了。伊們現在於商業工業以及教育事業等差不多處處和男子立在競爭的地位。所以工銀制度下的女工應有一票選舉權,使伊有抵抗雇主的可能。

  三.政治權的解放應隨公民權的解放而並行    第三個理由是以為婦女底政治解放應隨公民底權解放而實行。像從前那樣無能無力的舊婦女,現在差不多到處都沒有了;伊們能夠自己煮有財產,和別人訂立契約,並能和男子一樣加入各種職業團體。現在許多人的反對婦女有參政機會政治權利,正像從前人的否認婦女和男子一樣有平等公民權一般。伊們要是有能力管理自己底事業,漢人訂定契約關係,與男子競爭工商事業,在小學專門學校中教書,那伊們當然應和男子一樣得到同等的政治權利。對於疏懶,不慎而又不納租稅的男子與以政治權,有時竟許他們參與關於經濟事務的投票,而獨對於自立的為國家担負租稅的婦女絕對不許參與政治;這種辦法終是說不過去的。大家以為能力薄弱的婦女,在歷史上伊們登了皇位,治理上千上萬的民眾的,卻是屢次見過呢。英國底伊利沙伯(Elizabeth) 和維多利亞(Victoria,) 澳洲底瑪莉德蘭撒(Maria Theresa,)和俄羅斯底加塞林(Catherine,)都是最著名的例子。穆勒在一篇討論婦女參政的文字中確實地說:「英國歷史上最為榮耀偉大的皇帝乃是女子呢。」

  四.婦女參政可使公眾生活變得純潔而優美    主張婦女參政的又以為婦女參加了政治生活以後可使公眾生活得純潔,高貴,優美,新穎的好影響,伊們不但能增進社會底幸福而且能使政府底機能根本地改善。換一句話說,就是社會上可增加許多的幸福。一般人差不多都公認婦女底道德程度要比男子高,所以伊們加入了政治範圍,當然可使政治更清明,正義更昌盛。

  提倡婦女參政者舉出許多例子,證明實行婦女參政的各個國家因此得到施行各種社會改造的法案,尤其是關於限止兒童工作,改善婦女勞動,公共衛生,民眾住宅,禁止賣酒,公共圖書館,增進教育效能,食物清潔和其他許多問題。穆勒說:有些人或者以為婦女就是有了參政權,伊們也不過承受了男子底意旨和吩咐,機械般投投票罷了。就是這樣,那也不妨。要是做男子的是為了婦女底利益,那就是這樣,也是有利無弊的。帶了腳鐐的人,他就是不想行動,但我們為人道計,終是把它除去了的合理。從婦女的道德程度上說,我們已可以決定婦女有了參政權,伊們運用權利時,一定以人類幸福為目的,不致誤受人家利用的。有許多的事業為男子所希望而做不到的,只有伊們可以担負。而且因此伊們底丈夫,可於每次投票以前和他們底妻子相互商量一下,這樣的結果,他們底選舉也有了個考慮思量的餘地,成績當然更是優美了。

(四)婦女參政運動的反對論

  一.破壞女子特有的稟性    反對婦女參政者第一,以為婦女一參加公共的政治生活,就會破化了伊們特有的女性。保持這個議論的以為為母的機能是婦女底天職,而伊底家庭服務比之政治活動要重要得多。伊底天賦就不適於從事政治的生活;要是伊把自己底身體跳出了家庭底範圍加入到政治塲中,那伊所管理的家務和育養子女的天職,都因此要荒廢了。要而言之,婦女底參與政治是有妨於育養小孩管理家務等責任的。伯倫智理(Bluntsehli )說:「婦女底參政是要使家庭生活低下的,因為家庭底幸福,有賴於妻子方面的要比丈夫多而且大。所以男子對於一個參政的女子是不會加以敬重的。」他又引亞里斯多德(Ari totle)底話說:「只有男子是合於政治生活的。」其實,我們拿事實來一加考察,就曉得上面的主張是完全不對的。美國女子能自由參預政治運動的各州,女子獨身者反比那沒有給參政權的各州要少得多;並且看一看做婦女運動的代表者士丹登(Stanton) 士諾典(Snowden)兩夫人的實際家庭生活非常圓滿,也可證明上述的非難是不正當的。

  二.破壞夫婦感情    有的人更以為婦女參政以後如果只仰成了丈夫的鼻息,那只要給丈夫以兩票投票權,不必叫婦女去參預;要是女子須有自己底主張去實行選舉,那夫婦之間時因政見不同各趨一方,佢們底感情難保不因此破壞;所以婦女參政是要破壞夫婦感情的。不過就事實而論,這又是不對的。譬如美國許了婦人參政權的窩民(Wyoming)科羅拉多(Colorado)烏台(Utah)伊達荷(Idaho)等州底離婚數,比較別的各州要少得多。這就是因為夫婦間都有了參政權,佢們常能互相的理解,抱持同一的政見;所以他底結果,不但沒使夫婦感情破壞,反而更和合。

  三.婦女不能從事兵役所以不該有參政權    有些反對婦女參政者說既然不能像男子一般担負公民應服的兵役等責任,就不當有參政權;可是男子底兵士機能也是練習而得,並非天生就會的。況且戰爭是一時的現象,將來終於要消滅的。以前以為非戰爭就不能解決的國際間的關係,現在也有用更理性的文明的仲裁裁判這種方法來解決的傾向。所以這也不能當作反對婦女參政的理由。

  四.多數女子不願意投票    最後的反對討論是說,多數的,婦女羣眾並不想婦女參政權的獲得,在付與參政權的各地方也不是各個婦女都出來加入選舉的。反駁這個主張是很容易得我們即使承認他們所說大部分的婦女不要參政權是不錯的,那麼反過來說,豈不是已有一小部的婦女是要求參政權了嗎?不許給伊們以參政權又有什麼理由呢?況且用大部的女子不要求參政權的理由來反對這個運動,就和奴隸的所有者說「奴隸不想自由」而來反對奴隸解放是一樣的;現在所以不要求,只因囿於傳來的舊習慣,舊觀念,決不能成為女子對於參政權沒有要求的理由。又如波士頓(Boston)和紐約地方,女子團結起來,反對婦女參政權運動的理由。總而言之,從婦女自己底地位說,對於不要求參政權的婦女是另一問題,而對於要求他的女子決沒有從別一方面拒絕的理由的。

(五)結論

  從上面的話來說,我們很容易覺出婦女參政的理由是很正當而明亮的。再從實際上的趨勢而論,我們更覺先著穆勒底一句預言,實是不錯的。我現在引來做個結束,他說:「在將來的世紀裏,兩性上的差別將變得如皮膚的不同一樣得平常而微小,如果還有人以性的差別做理由,來限止任何公民底各種權利,是必得要處以相當罪名的。

一九二三,一一,二○,於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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